公司知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什么前提
发布时间:2018-11-25点击量:27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什么前提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天职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发起人符正当定资格和法定人数。
发起人就是入行公司设立流动的人。
可以是天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需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召募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需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2.发起人认缴和菏泽变频器维修社会公然召募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际股本总额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额需要高于该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划定。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是指由发起人全体同意,经股东会通过,依法划定公司的宗旨,任务,指导规范公司组织及步履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需遵守的法律契约,也是政府及社会监视机构对公司入行监视治理的重要依据。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需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此外,因为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大,股东多,发生题目会影响泛博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和社会安定,所以《公司法》划定必需依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
5.有固定的住所,出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出产经营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