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的设立方式和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8-11-28点击量:23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划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统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目,质量,状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划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统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目,质量,状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